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关于开展“深化工程化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论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04     浏览次数: 276

各单位、各部门:

  为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工程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学院决定于2015年11月-2016年1月开展以“深化工程化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为主题的论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引导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安徽省教育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座谈会精神,广泛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的思路、实践和思考,持续深化工程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能力,落实办学定位,打造办学特色。

  二、活动形式

  围绕“深化工程化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学术讲座、有奖征文。

  三、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论坛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董毅;

  副主任:孙兰萍、邬旭东、武杰;

  办公室成员:吕效华、高善春、吕超田、强利军。

  四、工作安排

  (一)2015年11月:各单位、部门宣传动员;根据活动主题和活动形式组织本单位研讨学习。

  (二)2015年11-12月:举办学术讲座、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广大教职工开展论坛征文撰写工作。

  (三)2016年1月: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论坛征文(每个教学单位不少于4篇);组织征文评选、颁奖、汇编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根据论坛活动的主题和工作安排,强化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有效开展。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举办研讨交流活动。

  (二)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召开教职工会议,宣传论坛活动主题和宗旨,布置安排相关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全员参与,发挥集体智慧。

 (三)注重总结,深入推广。各单位要通过举办工程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研讨交流活动,总结几年来工程化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的典型经验,凝练观点,形成理论文章。

  五、奖励办法

  学院将组织专家从各单位选送的论坛征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按照教学单位各项活动组织情况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

  附件:征文要求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