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关部门,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蚌埠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党委批准,我校第二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暂定于2017年4月27日—28日召开。现将“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代表产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代表构成及名额分配
“两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本届任期3年。根据党委研究意见,代表名额按教职工总数的15%左右核定为131名。
(一)教学、科研人员的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1%左右,约80名。且要保证具有一定比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要注重推选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各二级学院(部)院长视为教学、科研人员)。
(二)干部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7%左右,约48名。其中,学校党、政、工负责人原则上应作为代表,教学院(部)党政领导原则上应作为代表,机关应有一定比例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代表。
(三)工人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左右,约3名。
(四)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单位)工会主席应作为代表。
(五)在代表的构成中,还要体现出代表的广泛性,要注意代表中女性、青年、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和先进人物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和年龄结构。
各部门(单位)工会“两代会”代表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二、代表条件
(一)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两代会”的代表;年龄(截止2017年4月27日)距退休时间应超过半届(1.5年)。
(二)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有主人翁责任感,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中发挥骨干作用。
(四)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能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热爱教代会、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六)“两代会”代表的选举,原则上不与学校党代会代表交叉(领导干部除外)。
三、代表推选
(一)组织领导
“两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选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分工会给予配合。在代表的推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基层教代会、工会组织的作用,做好代表的推选工作。
(二)推选办法
代表产生办法,由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代表人数的10%。选举时,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到会方可进行。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教职工半数方能当选;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应到会教职工半数,得票多者当选。
(三)推选程序
整个推选工作过程要按照“三下三上”的程序进行。
1、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单位教职工(工会会员)充分酝酿协商提名(“一下”),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在此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基层教代会和工会组织的意见。
2、选举单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中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人数含差额人数),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进行初审(“一上”)。
3、选举单位对初审后的名单在教职工(工会会员)中广泛征求意见(“二下”),后与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及时沟通情况,确定代表候选人(“二上”)。
4、选举单位召开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建议名单(“三下”),将选举结果上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三上”)。
5、经“两代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的代表名单,获得正式代表资格,代表需填写《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二)。
根据工作需要,有的代表可由校党委提名,下到有关选举单位通过,不占该单位的代表名额。
四、特邀人员和列席代表
为了广泛地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大会根据实际情况特邀部分人员和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人员和列席代表无表决权和选举权。特邀人员和列席代表由“两代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提出建议名单。
(一)大会特邀担任过校级领导和校教代会、工会主要职务的部分老同志,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民主党派、无党派的代表参加会议。
(二)各教学院部及部门(单位)负责人中非正式代表的,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三)学生会主要负责人,作为学生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五、时间安排
各选举单位应在3月30日前召开二级教代会,完成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出席校“两代会”代表,同时将选举产生的“两代会”代表名单、《代表登记表》、选举情况上报“两代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会务组(校工会)。
附件:
1、蚌埠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二届工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蚌埠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二届工代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附件一:
校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二届工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在职教职工数 | 代表名额 | 备 注 |
选举单位名额 | 其 中 | 校领导、校工会 负责人 | 合计 | 女 性 | 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
教师 | 干部 | 工人 |
1 |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 46 | 7 | 6 | 1 | | 1 | 8 | 不少于3人 | 1 |
2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29 | 4 | 3 | 1 | | | 4 | | |
3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47 | 7 | 6 | 1 | | 1 | 8 | 不少于3人 | 1 |
4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55 | 8 | 7 | 1 | | | 8 | 不少于3人 | 1 |
5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55 | 8 | 7 | 1 | | 1 | 9 | 不少于3人 | 1 |
6 | 理学院 | 58 | 8 | 7 | 1 | | 1 | 9 | 不少于4人 | 1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9 | 8 | 7 | 1 | | 1 | 9 | 不少于4人 | 1 |
8 | 艺术设计学院(现代艺术中心) | 79 | 11 | 10 | 1 | | | 11 | 不少于4人 | 1 |
9 | 外国语学院 | 62 | 9 | 8 | 1 | | 1 | 10 | 不少于4人 | 1 |
10 | 文学与教育学院 | 58 | 8 | 7 | 1 | | | 8 | 不少于4人 | 1 |
11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29 | 4 | 3 | 1 | | 1 | 5 | |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8 | 4 | 3 | 1 | | | 4 | | |
13 | 体育教学部 | 17 | 2 | 1 | 1 | | | 2 | | |
14 | 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 49 | 7 | 5 | 2 | | | 7 | 不少于3人 | 1 |
15 | 后勤集团 | 35 | 5 | | 4 | 1 | | 5 | | |
16 | 教辅分会(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图书馆、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淮河文化研究中心) | 39 | 5 | | 4 | 1 | | 5 | | |
17 | 机关一分会(校领导、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团委) | 52 | 7 | | 7 | | | 7 | | |
18 | 机关二分会(纪委、学生处、保卫处、党群工作部) | 31 | 5 | | 4 | 1 | | 5 | | |
19 | 机关三分会(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科研处) | 29 | 4 | | 4 | | | 4 | | |
20 | 机关四分会(资产管理处、基建处) | 18 | 3 | | 3 | | | 3 | | |
| 合 计 | 875 | 124 | 80 | 41 | 3 | 7 | 131 | | |
附件二:
蚌埠学院二届教代会暨二届工代会代表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学历 | |
民族 | | 籍贯 | | 政治 面貌 | | 学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职务 | | 职称 | |
工 作 单 位 | |
荣 誉 称 号 | |
社 会 兼 职 | |
主 要 简 历 | |
所 在 党 组 织 意 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优秀人才(包括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骨干教师等)、教学名师以及获得的荣誉称号等一律填入荣誉称号栏。
2、填写内容要求电子版打印,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3、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7日前将此表统一上报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