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李大胜等十三位同志“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院字〔2014〕94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人字〔2014〕24号),经部门推荐和学院评审,并经学院党委和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李大胜、伍亚华、马金金、李宗群、梅红、孟晓欣、张昱、李艳洁、邵永久、邝潮、王昆仑、田苗、宋小强等十三位同志校级“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