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蚌埠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8〕2号),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现对学校各类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用章类型、用章审批流程、印章管理部门进行明确。
特此通知
附件:1.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一览
2.蚌埠学院合同用印审批表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1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一览(2018年12月发布)
合同类别 | 合同的界定 | 归口管理部门 | 用章类型及管理部门 |
国内外合作合同 | 在国内外合作中签订的校级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校地、校校、校院、校企合作等)的框架协议、事务协议等。 | 党政办公室 | 学校校章(党政办公室) |
教育培训合同 |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作办学、产学研合作共建、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教学实验室共建、培训、课程(课件、教材)开发,以及委托培养、远程教育等合同。 | 1.涉及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的 | 教务处 | 学校校章(党政办公室) |
2.涉及成人学历教育、远程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的 | 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
科研合同 | 在科研活动过程中签订的各类技术开发、转让或服务、咨询合同,以及外协合同、技术产品(设备)销售合同等。 | 科研处 | 科研合同专用章(科研处) |
创业就业基地合同 | 签订的创业就业基地等与部门业务相关的合同。 | 学生处 | 学校校章(党政办公室) |
招标采购合同 | 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各类设施、设备、物资、工程类项目、服务类、BOT项目及其衍生项目等合同。 | 资产管理处 | 采购合同专用章(资产管理处) |
国有资产买卖租赁合同 | 签订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置换等合同。 | 资产管理处 | 学校校章(党政办公室) |
人事合同 | 签订的人力资源、人事管理等劳动、人事合同。 | 人事处 | 学校校章(党政办公室) |
说明:
1.需加盖学校校章、采购合同专用章、科研合同专用章的,请到党政办网站下载《蚌埠学院合同用印审批表》。
2.国家法律法规对用印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符合招标范围的合同,承办单位应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取得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后,再申请使用合同用章。
4.合同文本使用外文书写的,承办单位应同时提交与之意思表达相一致的、经承办单位盖章认可的中文译本。承办单位应对中文译本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5.合同盖章后,承办人必须在盖章部门留存合同原件一份。
6.所有合同均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或书面授权签订。未经学校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以学校或所属部门、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授权委托采取书面形式,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代理人方可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2)授权委托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实施,并建立登记台帐。
合同名称 | |
合同对方 | |
标的额 | | 合同份数 | | 每份页数 | |
申请用章类型数量 | □ 行政校章 枚 □ 校长签名章 枚 □ 采购合同专用章 枚 □ 科研合同专用章 枚 |
承办人 | | 联系方式 | |
承办人 声明 | 1.已严格审查对方的资格和资信情况 □ 2.合同内容完整、真实,双方协商一致 □ 3.清楚合同的履行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条款 □ 4.对方当事人名称(姓名)与签章一致 □ 本合同已按上述要求进行审查,涉及业务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无其它问题,现呈报审批。 承办人: 年 月 日 |
承办单位 意见 | 1.是否需要经过招标程序 □不需要 □需要(如需要,请先办理招标程序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 2.是否同意签署 □不同意 □同意 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审批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 1.是否同意签署 □不同意 □同意 2.是否涉及其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不涉及 □涉及: 3.属于一般合同还是重大合同 □一般合同 □重大合同(需法律审查) 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审批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意见 | |
法律 审查 意见 | |
主管校领导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