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
教学部门盖章:教师姓名: 学年:
类 别 | 得分项目 | 成绩 |
评 价 项 目 | 学生评价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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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同行评价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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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领导评价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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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质量监控小组评价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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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项 目 |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教学研究论文,每篇加1分 | 1 |
主持本学科省级教学研究立项者加5分,第二、三、四名参加者依次加3、2、1分 | 5 |
主持本学科校级教学研究立项者加3分,第二、三名参加者依次加1、0.5分 | 1 |
开设三门以上课程者(包括公共选修课)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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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一倍者加4分,超过一半者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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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分 项 目 | 无故不接受任务视情节减5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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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去校外兼课视情节减5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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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教学事故一次扣3分,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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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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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任期内学年度教学评价成绩表,每年测评一次,结果备案。
2.申报时各校只报教师任期内总成绩表,总成绩表中总分系任期内平均分。
3.加分项目累计最高限为20分,减分项目不限。
4.对任期内某年教学评价总分低于60分或学生评价低于20分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其中发生教学事故者以教师评审条件为准。
5.学生、教研室、院(部)、教学单位质量监控小组评价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其中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不得少于一个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如果教师同时承担几门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对课时多的课程进行评价;如果教师同时承担理论课和实践课教学,理论课和实践课成绩分别按课时所占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