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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


教学部门盖章:教师姓名: 学年:

类 别

得分项目

成绩

学生评价  40


教研室同行评价  25


院(部)领导评价  15


教学单位质量监控小组评价 20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教学研究论文,每篇加1

1

主持本学科省级教学研究立项者加5分,第二、三、四名参加者依次加321

5

主持本学科校级教学研究立项者加3分,第二、三名参加者依次加10.5

1

开设三门以上课程者(包括公共选修课)加3


教学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一倍者加4分,超过一半者加2


无故不接受任务视情节减5 --- 10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去校外兼课视情节减5 --- 10


一般教学事故一次扣3分,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扣10


总分



说明:1.任期内学年度教学评价成绩表,每年测评一次,结果备案。

2.申报时各校只报教师任期内总成绩表,总成绩表中总分系任期内平均分。

3.加分项目累计最高限为20分,减分项目不限。

4.对任期内某年教学评价总分低于60分或学生评价低于20分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其中发生教学事故者以教师评审条件为准。

      5.学生、教研室、院(部)、教学单位质量监控小组评价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其中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不得少于一个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如果教师同时承担几门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对课时多的课程进行评价;如果教师同时承担理论课和实践课教学,理论课和实践课成绩分别按课时所占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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