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2-02 浏览次数: 1338

126日,省教育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暂停一切集聚性活动。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看护点)、各高校不得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严禁中小学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含高三、初三毕业班)。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自即日起至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前,一律暂缓开展线下集中服务,要妥善做好工作调整安排并耐心做好对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是严禁提前开学。各地各学校不得擅自开学,尤其是高三、初三毕业班,要做好延迟开学的预案,提前做好人力和资源调配以及学习进度调整等工作。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春季开学前,各地各高校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提前准备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校园医学观察隔离场所、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

三是暂停校园场地开放。各地各学校要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校舍特别是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一律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有关学校要妥善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安全防护等工作,并做好疫情监测。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通讯方式,将党和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和科学防护知识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做到全覆盖。各高校要全面摸排并掌握本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要重点监测近期去过武汉或师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武汉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

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专人值班值守,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信息畅通。通过有效方式公布值班电话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要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六是严格督促督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的了解、督促和督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督促检查培训机构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来源:http://jyt.ah.gov.cn/26/view/670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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