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学术委员会2023-2024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10-27 浏览次数: 411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校学术委员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国家战略和学校规划,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蚌埠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积极开展审议、评定等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现对学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校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1.科研工作

2023年9月1日以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学校科研工作围绕学科建设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相关要求,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持续提升学校整体学科科研水平,较大地增强了科研人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成立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学术会议6次,审议2023年度安徽省科技奖申报提名决议、蚌埠学院2024年科研项目结项评审结果、蚌埠学院2024年度科研计划、校级一般项目提前结项结果、蚌埠学院2024年度省教育厅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重大/重点项目拟推荐结果、人机工程及心理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校级重点、校级一般项目评审结果、校级应用型项目拟立项名单、202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伦理审查等议题12个。获批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组织2024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动员会1次,评议推荐立项3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39项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评议立项校级科研项目34项。

2.学科专业建设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高峰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院科字〔2021〕10号)、《关于开展校级高峰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科字〔2023〕8号)等文件精神,校学术委员会对材料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6校级高峰学科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审议。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教学厅 函 〔2021〕27号)》 (院科字〔2020〕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对“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和“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个专业选考科目,经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和数理学院学术分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招生科目范围一选考科目为物理,科目范围二为化学,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以上2个新增招生专业选考科目。

3.学术委员会学术事务管理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秘〔2024〕18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使用合格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证明。校学术委员会对《基于Nrf2/ARE通路解析中华绒螯蟹响应土霉素氧化应激的作用机制》《神经肽FMRFamide节制性抑制炎症巨噬细胞NO过度合成的抗炎效应及机理研究》,对2个项目的伦理学审查发表意见,经投票,认为两个项目符合实验动物伦理规范。

4.学风建设工作

为规范学术行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维护学术尊严,促进我校学术研究与学风建设的健康发展。协助做好学风建设相关工作,继续组织学习《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读本》,并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科政秘〔2023〕192号)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学术规范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强化科研人员学术诚信意识。

5.结语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学校发挥学术委员会在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推进学科发展,提升学术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将继续尊重学术自由,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弘扬学术道德,维护学术规范,完善学术管理运行机制,在学科建设、科研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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